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
□蘇報融媒記者 大秋
臨近年底,又恰逢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的三年過渡期即將結束,“今年年終獎怎么發”的話題備受工薪族們關注。前天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俗稱“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繳納優惠政策將再次延續。記者在采訪中獲悉,年終獎個稅優惠政策再次延續讓工薪族們吃上了“定心丸”,不少人連呼這是年底“大紅包”。
工薪族喜獲年底“大紅包”
為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緩解中低收入群體壓力,12月2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其中,老百姓最關注的年終獎個稅問題有了明確說法,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
同時,會議還決定將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匯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政策延至2022年底。預計上述三項政策一年可減稅1100億元。
“年終獎和股權激勵的單獨計稅政策的延期,主要針對中高等收入人群,單獨計稅可以降低綜合稅率,減輕稅收負擔,尤其對于工薪階層來說,是重大利好!”蘇州吳城稅務師事務所所長楊忠介紹,另外一項免于補稅政策,則主要針對低收入人群,不僅給納稅人帶來一定的福利,也減輕了納稅和征收成本。
業內人士也表示,年終獎優惠政策再度延續兩年,可以說是順應了廣大工薪階層的呼聲。
中高收入者稅負減輕明顯
年終獎單獨計稅的個稅優惠政策原本于今年12月31日到期,很多財務人員還在考慮是否能夠通過在年前提前發放年終獎而享受單獨計稅的優惠。
前晚,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消息一出來,朋友圈里一片歡呼聲:“喜大普奔”“重大利好”“給力”“真是及時雨啊”……
參考此前的政策規定,選擇年終獎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個稅時,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那么,實行年終獎單獨計稅的優惠政策,對于工薪族們來說可以減輕多少稅負?“大概可以少繳1.18萬元左右的個稅。”市民王女士是一家外企的管理人員,年應納稅所得額12萬元(稅前收入扣除三險一金、6萬元減除費用、專項附加扣除等后的計稅稅基),年終獎預計14萬元。假設單獨計稅,14萬元年終獎適用10%的稅率,繳納個稅13790元,12萬元部分適合10%稅率,個稅為9480元,總共個稅是23270元。同樣的情況,如果合并計稅,則適用20%的稅率,需要繳納個稅35080元。
當然,納稅人的收入構成、收入層次差異較大,并不是每一個納稅人都適用年終獎單獨計稅。此前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年終獎單獨計稅受益較多的主要為中高收入者,這類人群的稅負將明顯減輕,而普通收入群體,年終獎單獨計稅或并入綜合所得并無大的區別,有些納稅人將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還可以享受退稅。